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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出台治水计划实施方案 5年内消除劣V类断面

广东省净水设备协会 | 2016-10-25 | 分享到: 点击:1191 次

 广东省河源市政府近日印发《河源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河源市水污染防治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方案》提出,到2020年,河源市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断面;完成省规定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地下水水质维持稳定。


 十大治水措施向水污染宣战

 此次河源市根据国家、广东省的水污染防治文件精神出台《方案》,提出了十大主要治水措施。


 十大措施包括:

 ①、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②、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③、着力保护节约水资源

 ④、强化科技支撑

 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⑦、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⑧、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⑩、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方案》直指当前影响公众健康的水环境突出问题,如城市黑臭河涌、农业面源污染、管网配套建设等,并明确了具体的目标。《方案》提出,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步伐,到202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村农业污染防治,明年年底前各县区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清退工作。




 《方案》还提出,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在2017年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方案》还强调了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且有不少亮点。如《方案》提出,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重点发展以高附加值、低污染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运用价格、环保、土地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严控水污染项目建设,在2018年年底前要依法关停污染严重、难以治理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的重污染企业。


 根据《方案》,今后河源市将把重点环保科研项目优先纳入市科技计划,并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学科的科技协作与科研攻关机制。


 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机制,树立先进环保典范,促进企业与社会践行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工艺、设备和产品给予财政扶持。


 污水处理费适当提高

 《方案》还要求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市区、县城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


 此外,《方案》提出在今年年底前,要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扩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将收费制度普及到县、镇和乡村,做到应收尽收。


 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防治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严格的执法监管。《方案》明确,将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监督,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限期整治仍未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根据《方案》要求,自今年起,河源市环保部门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年抽查达标单位排放达标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协会对此文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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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自: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