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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全面推行河道警长制 强化涉水执法监管

广东省净水设备协会 | 2017-08-29 | 分享到: 点击:2028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战略部署,打造具有江门侨乡特色河长制,江门市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深化落实河长制“加强执法监管”工作任务。全市公安机关积极行动,强化河道警长制组织领导,市、县两级相继印发出台《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河道警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河道警长制”,实现与“河长制”的无缝对接。

 

   该市公安机关以“河道警长制”全力护航“河长制”,主要落实如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体系,立足公安职能,以“河道警长制”为平台,加强公安部门联动,实现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二是打造三级“河道警长”体系,市、县、镇三级配备河道警长,实现为河长护航治水;三是建立“河道警长”责任体系,明确职能,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水环境整治顺利推进;四是合成作战,多警种协同打击涉水犯罪,高质抓好水污染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五是齐抓共管,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着力打造联合治水长效机制。

 

   下一阶段,江门市将继续立足侨乡特色,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打好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的“组合拳”,全方位推进,努力打造示范,创新江门经验,力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走在前列。

 

来源:江门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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